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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缴税款不可自行抵补

录入时间:2004-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4信息】 随着税务部门电子报税的全面铺开,纳税 人无须到税务机关即可自行申报,既大大降低了申报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但税务 部门在税务检查中却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自行申报不规范的问题。   如某公司在申报今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自行将2003年汇算清缴的多缴税 款作为今年的预缴税款抵免一季度的所得税。该企业本意是想避免办理退税,简化手 续。但是,该企业不规范的纳税申报却给税务机关的征管规程、计财工作和 AS400系统带来很大的混乱。首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退税程序都被打 乱,如果放任企业这样自行调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将无章可循。其次,税务机关 的计财工作是有严格的税款所属期规定的,企业自行抵补税款,必然带来所属期的混 乱,导致计财工作不准确。此外,税务机关的AS400电脑数据有着严格的勾稽关 系,企业自行抵补有关税款,除造成税款所属期不准确外,还易带来假欠、滞纳金计 算不准等问题。因此,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定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程办理纳 税申报,以免给自己和税务部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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