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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录入时间:2004-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2004信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 式账: (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1元以上的; (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 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 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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