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享受先征后返,随之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返还?
录入时间:2003-09-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7/2003信息】 问:某公司下属一分支机构享受增值税先
征后返(铸锻企业)的优惠政策,请问以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否也
应返还,如何办理?
答:关于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随之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返还,
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北京。京地税营[2002]
319号文件规定,“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
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和采取‘先征
后返(含即征即退)’ 办法返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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