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带息票据的利息收入该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3-09-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7/2003信息】 问: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带息票据的
利息收入该如何缴税?
答:涉及到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销售货物后,将未及时收回的货款转入借款,
因此而产生的利息是否征收增值税,可通过审查购销双方的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手续
等办法,核实该借款的真实性。若借款的确属实,则该部分利息收入不应征收增值税,
而应征营业税;若该借款不实,其利息只是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或称延
期付款利息),则该部分利息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其销售收入,一并征收增值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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