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往来帐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录入时间:1998-12-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8/98信息】 往来帐户是指纳税人核算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等往来款项的会计帐户。近年来,有些
单位和个人任意改变往来帐户的核算内容和关系,将有些不应该在往来帐户中核
算的会计事项,人为地通过往来帐户进行核算,从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
借以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在此,就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对策,谈一
点个人的见解。
一、 往来帐户中存在的问题:
1、 少记营业收入偷税。有的企业将随经营收入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不通过
营业收入帐户核算,直接在往来帐户中反映。通过对某国有通信企业的检查中发
现:该单位将随通信业务而向移动电话、BP机用户收取的无线进网费收入,以
全国联网后应全部上交给上级为由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无线进网费"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先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
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
收费。"并且,各省地方税务局对此还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据此,该通信企业自
移动电话、BP机用户收取的无线进网费收入应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当并入营
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及附加。
2、不记营业收入偷税。有的联营企业之间、集团公司与内部的分支机构之
间,将相互提供应税劳外取得的收入,直接冲减往来款项。某市南方大酒店,是
该市南方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一九九五年度该酒店将南方集团公司在
这里消费取得的餐饮收入用于抵顶该酒店当年应上交的管理费,直接冲减"其他应
付款--上交集团管理费"。按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酒店
抵顶的承包费应作帐外收入处理。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有偿提供的应税劳务的行为,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
他经济利益。"因此,南方大酒店以提供应税劳务抵顶管理费,不记收入的行为构
成偷税,除应追缴5%的营业税外,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规定,处以偷税数额一至五倍的罚款。触犯刑法的,还应交由司法机关
处理。
3、瞒报营业收入偷税。有的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销售方式,将实现的经
营收入记往来帐户,隐瞒经营收入。通过对某重型机械厂(甲方)和某房产公司
(乙方)合作建房项目的检查中发现,合同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所有权相互交换,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都对新建房屋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在
这个过程中,甲、乙双方都以没有进行货币结算为由,直接在往来账户中进行核
算,未计算营业收入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
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甲、乙双方在
合作法房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
用权"子目征税。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
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甲、乙双方
都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及附加。
4、不按期申报营业收入偷税。有的单位采取预收款销售方式,把已经实现
的营业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户,不按期计算营业额申报纳税。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
司检查中发现,一九九五年度该单位采取预收定金、分期付款方式公开向个人出
售商品住宅,并将取得的售房预收款以售房押金为由直接挂在"预收帐款"帐户上,
不按期申报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
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
凭据的当天。"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
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指的预收款包
括上述售房预收款。因此,该单位应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计算营业额,申报缴纳
营业税及附加。
二、监督检查的对策
针对往来账户中存在的违反税收政策、财经法规的问题,在检查时应该注意
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财经法规,从企业的会计核算、财
务处理入手,找出与税法规定、财经法规不相符的问题,然后顺藤摸瓜,深入检
查。
第二,往来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因此在检查往来账户时,要看企业与国家签订的各项协议;要看企业与外单位的
联营合同和往来结算合同;还要看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和承包方案。全面掌握企业
的经营活动,便能够在检查中抓住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重点检查往来账户的贷方余额,看有无预提或虚提费用,看有没有无
对象的应付款,看有无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或"预收帐款"明细帐的现象。
第四,检查应付款贷方发生额,要注意转账业务的对应关系,对不属于冲减
借方发生额和应付购货款原始凭据的要查明原因,看有无挤列成本、费用,转移
和隐匿当期利润的现象。
第五,由于其它往来款结算业务具有使用现金结算较多、金额相对不大的特
点,因此,对于使用现金结算的业务,特别是超过限额结算的业务,要查清是否
合理合法、有无营私舞弊的行为。其中,在对包装物押金检查时,要看是否做到
物出钱进、钱出物进;要看包装物的实存数与押金数额是否相符;要看逾期的包
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转作营业外收人。
第六,对长期未清理的往来款项要查清原因,对长期应付未付的购货款要看
有无虚账、空账,查明有无外单位返还的利润和回扣款。对于将长期应收未收回
的应收销货款转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业务,要查明对方是否确实无法支付,有无经
办人的书面证明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以上检查,如发现仍有可疑的地方,
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函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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