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录入时间:1998-12-1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7/98信息】 问: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物质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劳务服务及其他
营利事业所取得的所有毛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纳税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金额,这部分扣除基本上与企
业财务会计规定一致,有些项目税法又加了限制性条件;二是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这部分调整金额是因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或准予抵免而予
以调整的金额。
(hbsfgb970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