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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风、火、水、震自然灾害企业减免税优惠

录入时间:1998-1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4/98信息】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 业所得税一年。                          (dsgb98120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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