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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哪些项目可以扣除?

录入时间:2001-08-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6/2001信息】 答: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项目 有以下几种: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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