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录入时间:2005-05-3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30/2005信息】 问:我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中午都不回
家,由公司向职工提供免费午餐,开支(米、油、菜等白条)由公司计提的“应付福
利费”中开支,请问税法允许吗?
答:以白条作为列支的凭据是不符合现金管理制度的,但由于公司向职工提供的
免费午餐是从公司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中开支的,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所以税
务机关只能对企业的不规范作法提出意见,无权作税务处理(但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应当说明的是,根据税法规定,除用于个别或部分困难职工的救济之外,企业从
应付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福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职
工从公司获得的免费午餐,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由于公司提供的是工作午餐,建议不从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打入工资费用,如
果在将这部分午餐费打入工资费用后,您公司的工资费用仍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则
这部分午餐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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