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出卖书画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3-1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3信息】 问:个人发表书画文学作品应如何缴纳个 人所得税?个人将书画作品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将其书画文学作品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是“稿酬 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以图书、报 刊方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书画文学作品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按税法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作者将自己的文学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所得,应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书画作品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 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