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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自行申报还是由单位代扣代缴

录入时间:1999-11-0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2/99信息】 个人在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 所得税应由单位代扣代缴,纳税人不得拒绝。但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单位取得的工 资、薪金,应该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对单位已扣的税款, 可凭完税凭证在应纳税款中抵扣。   例1、刘某在甲、乙两家企业任职,每月从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 0元,另从乙企业取得工资薪金2000元,乙企业已代扣个人所得税75元, 该纳税人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800+2000)-1000=1800(元)   (2)应纳税额:1800×10%-25=155(元)   (3)应补缴税款:155-7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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