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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要每年预缴?

录入时间:2006-03-06

  问:我公司为新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是否要每年预缴所得税,然后由税务部门次年返还?
  答:中外合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属于法定减免,在免征期内不需要预缴税款。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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