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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站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录入时间:2007-09-07

  问:我要办个种子站,在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答:财税[1994]1号规定: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项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吉地税所字[1995]161号文件规定,对乡、村的种子站在95年底前暂不征收所得税;对县及县以上的各级种子公司(站)取得的经营收入要征收所得税。但对其为农村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种子经营收入与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要单独记帐,划分清楚,否则应一并征收所得税。
  对种子站为农村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收入照章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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