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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摊销

录入时间:2005-06-14

  755.无形资产的摊销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无形资产, 其价值应当按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摊销。   依据:国税发[1999]65号京国税[1999]094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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