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7/2005信息】 701.保险企业上缴的管理费的扣
除
保险企业的上级机构提取或分摊的管理费,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一律不得在
税前扣除。
依据:
国税发[1999]169号、京国税[1999]188号
保险企业按规定上缴保监会的管理费,可以凭有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依据:
国税函[2000]906号、京国税所[2000]711号
702.保险要在企业精算后申报
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按精算后的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度所得税申
报。
依据:国税函[2000]906号、京国税所[2000]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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