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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银行收回不良资产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5-04-27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7/2005信息】 700.银行收回不良资产的核算   银行收回不良资产应分别情况分别处理:属于收回的已核销的呆账贷款本息和坏 账损失,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收回的尚未核销的贷款本息,其超过贷款本 金的部分,应做利息收入处理。   依据:国税发[1999]162号、京国税[1999]187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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