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国产设备如何享受所得税抵免
录入时间:2005-04-26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6/2005信息】 1999年底,国务院提出了《鼓励
外商投资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若干意见》。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陆续颁布财
税字[2000]49号、国税发[2000]90号及国税函[2000]]
910号3份文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作了具体规定。该项政策实施5年来,对引导外资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和扩大设备国产
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不少企业对该项政策不太了解,下面就是其中一个。
问: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财务,我们公司最近买了一些国产设备,我想咨询一下
有没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答:有,你们可以享受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必须满足一些
条件。比如说,你们的投资项目要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
问:还有其他条件吗?
答:购买的国产设备,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
经营性设备而且是没有使用过的;二必须以货币购进而不包括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
资的设备;三必须在投资总额的限额内。”
问:能优惠多少呢?
答:所得税抵免限额是这样计算的:就是购买设备的金额乘以40%。假如你今
年应纳的所得税比前一年(也就是基年)的增加额小于这个抵免限额,这个抵免限额
最长可在5年内抵免。”
问:应该如何申请?
答:第一,在购置国有设备后两个月内提交申请报告;第二,还要同时提供以下
资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外资局出具的投资项目确认
书复印件、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另外,如果是通过国内商业企业购进的,
还应提供设备产地证明书。”(a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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