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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返应纳所得税吗

录入时间:2005-04-26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6/2005信息】 日前,某县地税局对某企业2004 年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申报评估时,发现该企业将95万元增值税返还在“资本 公积”科目反映,未申报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随即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减 免的流转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感到十分不解。   流转税返还实质是国家对企业的补贴。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 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 途的项目以外,都必须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企业利润包括补贴收入。明确指出企业按 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为此,《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 报表》要求企业设置“补贴收入”进行核算。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税款时,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年末转入“本年利润”。   企业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核算,通过“资本公积”科目,造成少 计利润,应当调整缴纳所得税。同时会计处理要作调整,方法是借记资本公积,贷记 以前年度利润调整。(a2005042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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