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超支部分统一补缴
录入时间:2004-08-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3/2004信息】 审批取消前的规定:汇总纳税的金融保险
企业,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由总行(总公司)或分行(分公司)统一计算调剂使
用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所属省级
和省级以下电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统一计算调剂使用的,必须由企业提出申
请,经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审批取消后的管理:上述企业应统一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有关业务
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超过规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和
业务宣传费支出,应由汇总纳税企业统一进行纳税调整并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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