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提取(分摊)管理费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录入时间:2004-06-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6/30/2004信息】 415.提取(分摊)管理费企业缴纳所 得税的计算公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件规定:提取(分摊)管理费的总机构应就其自身收入和提 取(分摊)管理费的节余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提取(分摊)的管理费+企业自身收入-企业自身支出+按 税法规定应调增项目金额-按税法规定应调减项目金额   依据:京国税二[1999]199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