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通过光华科技基金的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2004信息】 187.通过光华科技基金的捐赠
光华科技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的社
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将其应纳税所得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教育、民政部门以
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
个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1]164号、京国税函[20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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