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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可扣除的计税工资

录入时间:2004-04-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9/2004信息】 116.可扣除的计税工资 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 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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