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烟草集团罚没收入要计入应税收入
录入时间:2004-04-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9/2004信息】 101.烟草集团罚没收入要计入应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5]81号)的有关规定,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收到财政部门返还的罚没收入,应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办案经费支出,经
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准予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0]238号、京国税所[2000]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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