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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利息计入应税收入

录入时间:2004-04-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8/2004信息】 84.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利息计 入应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 依据:财税字[1995]81号、京国税[1995]178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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