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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应税收入怎样核算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储蓄存款利息 收入,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收。依据:财税字[1998]55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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