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如何扣除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
超过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佣
金可在不超过缴费期内营销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同一
项保险业务不得同时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保险企业的直销业务不得扣除代理手续
费和佣金。
代理手续费,是指企业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
理人支付的费用;佣金,是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费用。依
据:国税发[1999]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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