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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增发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3-10-21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1/2003信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4号文件 规定,事业单位从2001年开始,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的人员,可按照当年12月 份本人的基本工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下一年1月份兑现。对事业单位增发的一个 月标准工资的奖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l20030905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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