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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贷无力偿还归银行所有是否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8-11-20

【中华财税网2008/11/20信息】  问题:我是一个公司向银行贷款,我们以房屋作抵押,期满后我们没还上贷款,就把房子赔给了银行,问对此是否应当征收营业税? 
  答: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规定:借款者无力归还贷款,抵押的房屋被银行收走以抵作贷款本息,这表明房屋的所有权被借款者有偿转让给银行,应对借款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提示:因为您企业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时,已取得了银行的贷款,当您无力偿还贷款把房屋给了银行不用再偿还贷款,这就相当于您把房屋销售给了银行视同销售,所以您应当按照营业税中的“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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