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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物业费如何征收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8-05-19

【中华财税网2008/5/19信息】 问题:我们是刚成立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一年的,请问:流转税是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计税依据还是以每月转入的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 

  答复: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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