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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购买住房再转让免征营业税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录入时间:2005-06-29

  问:个人投资者购买住房后再转让的,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免征营业税?   答:个人投资者购买住房后再转让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免征营业税: 第一,必须两年以后转让;第二,必须是普通住房。   房屋的购买时间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 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二)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 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三)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 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普通住房根据以下三个标准认定:(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 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 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 米。以上三个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才可认定为普通住房,否则即为非普通住房,在两年 内转让按全额征收营业税,在两年后转让按差价征收营业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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