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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指南:文化教育产业税优惠政策(10)

录入时间:2005-05-2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8/2005信息】 28、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 事个体经营如何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答: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 娱乐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 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29、从事个体经营的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手续如 何办理?   答:从事个体经营的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 税务机关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 经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摘自《国税发[2003]94号》   30、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否营业税?   答:免征营业税。   31、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否营业税?   答:免征营业税。   32、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 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答:免征营业税。   33、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答:免征营业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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