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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代开的运输发票是否可抵扣?

录入时间:2006-03-27

  个体运输找运输公司代开运输发票,该公司进行了抵扣,但运费支票给个人比如五保金字样,税务局不允许说是代开,是否合适?发票与支票名称不一致应怎样做?另外税务局代开的运输发票是否可抵扣?
  答:抵扣的运输发票必须是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水上运输单位货票;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印有监制章的统一发票。定额货运发票、运输管理站开具的发票、邮寄费不得抵扣。
  运输货票上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和运费必须填开齐全并与购货发票一致。
  此外,根据《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自2003年11月1日起,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因此,在2003年11月1日前取得的个体户请运输公司、地方税务局等代开的运费发票不得抵扣税款。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的地方税务局代开的运费发票可以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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