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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进项税额是否应转出

录入时间:2004-08-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7/2004信息】 问:存货计提跌准备时,增值税进项税额 是否应转出?? 答:“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是作为存货的抵减项目,其核算内容是存货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的差额,不调整存货科目余额。由于该科目的设置只是更真实地反映企业 的存货状况,而不涉及增值税法中的“非正常损失”,所以无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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