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录入时间:2004-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4信息】 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最近对厂房,机器
设备进行了大修,其中厂房耗用了钢材一批,机器设备耗用了备件一批并支付了修理
费用2万元,以上支出都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问: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对购进的固定资产或
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厂房的维修属于非增值应税项目,因此厂房耗用的钢材不能抵扣,外购的修理用备件
和支付的修理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若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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