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麸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3-09-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9/2003信息】 财税字[1995]第52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对粮食有这样一句注释:“(如面粉,
米,玉米面、渣等)。”问:这儿的“渣”包括麦麸吗?麦麸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税字[1995]第52号文对粮食征税范围是这样注释的:“粮食。粮食是指各
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
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
玉米面、渣等)。”
此处的“渣”是指玉米渣,而非粮食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表皮、碎屑如米糠、麦麸
等。麦麸等粮食副产品常用来作为动物饲料,所以,在税收上是按饲料对待。现行税
收政策规定对麦麸免征增值税。因此,该厂麦麸如果是从农民手里直接购入,可以根
据农产品采购凭证所计买价按10%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但所购麦麸如果
是用于生产免税货物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从粮食
加工单位购进,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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