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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收取运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1999-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99信息】 我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 度采取运货上门方式销售铜管一批,同时收取送货运费1700元,请问:此运 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 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 当征收增值税。因此该笔运费应缴增值税:1700÷1.17×17%=24 7元。                      (zsb9903240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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