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如何作筹划
录入时间:2008-12-08
【中华财税网2008/12/8信息】 孙某为一作家,他与出版社商定一部20万字的作品,稿费为40元/千字,每发行一万册,再支付发行费1 000元。预计市场需要量为5万册。孙某可得13 000元。
假设孙某一次性取得13 000元稿酬,其应纳税额为:
13 000×(1-20%)×20%×70%=1 456元
假设孙某将13 000元分五次领取,每次取得稿酬收入2 600元,其每次应纳税额为:
(2 600-800)×20%×70%=252元
五次纳税合计=252×5=1260元
可见,孙某运用分期收款的方法,可以降低税负。
马某独立完成一部作品,稿酬为8 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总收入×(1-20%)×20%×(1-30%的减征)=8 000×(1-20%)×20%×70%=896元
为减轻一部分税负,马某将其好友四人也作为作者,则该笔稿酬就为五人所得,每人收入为1600元,五人合计应纳税额为:
(1 600-800)×20%×70%×5=560元
比由马某一人取得稿酬少纳税336元。假设该作品由10个人来完成,则这笔稿酬就免予征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