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要筹划
录入时间:2008-11-19
【中华财税网2008/11/19信息】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安装业务日趋繁荣。按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其划归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建筑业适用的税率为3%,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5%,这就为工程承包公司进行节税筹划提供了契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