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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利用筹划案例

录入时间:2008-11-19

【中华财税网2008/11/19信息】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减免税,按照现行税法,其减免税规定主要有:
  1.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不同的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于由于减税、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时,不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的,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免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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