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5/31/2002信息】 一家从事环保产品安装工程的企业,2000
年年收入360万元,利润25万元,当年企业交纳所得税7万元。后来当地税务部门在税
收检查中,将查账征收改为按附征率征收,又让企业补交3万元所得税,共交10万元。
对此,企业很不理解,多次通过关系找税务部门要求改回按查账征收。
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介入了此事,他们发现该企业的成本中虚增内容较多,存在工
资超标、招待费超标、白条列支等现象,如果将税法规定的不准税前列支的项目扣除
后,按查账征收该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29万元,而附征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才10万元,
因此附征率方式对企业有利,建议企业认同附征率征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