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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税法合法节税有绝招

录入时间:2006-01-04

  想偷税漏税的人毕竟是少数,但是更多的人希望,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为自己多留一些钱。这种想法并不过分,但是做起来也不容易,只有熟悉税法,熟悉各种税收优惠的,才能做得得心应手。
  张女士是一名高级服务设计师,有着不菲的收入,不过,也要缴纳不菲的个人所得税。每当拿到报酬的时候,“丰收”的喜悦同时带来高额纳税的难题。
  张女士的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按照个税法规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通常,张女士的一次设计费用在30000元左右,以此为例,如果一次申报,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则张女士应纳税额为:
  20000(1-20%)×20%+(30000-20000)(1-20%)×20%×(1+50%)=3200+2400=5600元
  有人建议她将该项报酬分10个月领取,每月领取3000元,这样避免了一次性的畸高收入。分次领取后,张女士的纳税额为:
  (3000-1600)×10%×10=1400元
  通过筹划后,张女士每笔业务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节约4200元。如果将这4200元作为投资收益的话,则10个月的收益率为4200/(30000-5600)×100%=17.2%,远远高于基金、债券以及银行的机构性产品。
  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是个体工商户,年终盘点,利润在90000元左右,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他应该缴纳的税额为90000×35%-6750(速算扣除额)=24750元。
  王先生的财务情况和计划:某零售商欠王先生货款20000元,12月10日已逾期三年;另外,王先生计划第二年购买一台价值52000元的仪器,并资助妻子的硕士生导师所在的某大学研究所10000元研究经费。
  于是给王先生打了个算盘:
  1、应收货款逾期3年即可扣除,只需要提供合同及相关的往来收款凭证即可;
  2、建议王先生本计划于第二年购买的仪器在本年底前购买,因为接近年底,极有可能降价到50000元以下,因为在50000元以下可直接申请扣除,超过50000元,即属于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提取折旧,就不能申请直接扣除;王先生通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以49800元购得该仪器。
  3、将资助某大学研究所的10000元经费,年前通过教育部门转交,在资助大学开发经费时,可全额扣除,只需提供国家机关或社团出具的资金用途及科研单位项目计划、收款证明等。
  经过以上“计算”后,王先生的应纳税额还剩下:90000元-20000元-49800元-10000元=10200元,适用税率变为20%;于是刘律师建议他再添置200元的设备,这很容易办到。于是应纳税额只剩下10000元,适用税率变为10%,最终,王先生只需要纳税10000×10%-250(速算扣除额)=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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