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外国居民身份如何办理认定手续?
录入时间:2003-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3信息】 居民管辖权是按自然人和法人税收户籍所
在地来决定其纳税义务。作为居民的经营主体的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都向其居住国
缴纳所得税。
地域管辖权是指所有来自国家税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所得,均须向所得来源地国
家缴纳所得税;向外国投资者分配来源于本国的所得时,须对其征收预提所得税。
发达国家侧重居民管辖权;中国坚持两个原则。
无限纳税义务--如果一个纳税人向一国政府不仅要缴纳其从该国领域范围之内取
得收入的所得税,而且还要缴纳其从该国领域范围之外所取得收入的所得税,这个纳
税人对该国承担的纳税义务便是无限的,其通常是这个国家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有限纳税义务是指如果一个纳税人只须缴纳其从该国领域之内所取得收入的所得
税,则视为仅负有限的纳税义务,其通常是这个国家的非居民。
绝大多数国家的税法规定居民对居住地所在国政府要负无限的纳税义务,而非居
民只须负有限的纳税义务。
中国政府规定,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都要按规定纳税;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就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纳税。从国际上看,
绝大多数国家规定居留时限为6个月(或以182天或183天表示)。居留时限定为一年以上
的国家并不多,除我国外,还有日本、韩国、新西兰等。
非居民对收入来源地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对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准各国税法
有具体规定。例如我国税法对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准是:
①对营业利润来源地的解释以是否设有从事营业的机构场所为准。
②对各项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解释以投资的实
际运用地为难。以股息为例,其是指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股息和分享的利润。
③对劳务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解释以提供劳务的所在地和从事受雇佣活动的所在地
为准。
作为一个跨国纳税人,不仅面对着居民地所在国,而且面对着收入来源地所在国
的复杂税制,税收法规越复杂,税收负担差别越明显,可筹划的余地也就越大。
在我国从事纳税活动的外国居民身份如何办理认定手续?
外国居民法人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外国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提
供劳务等,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向县以上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附送下列有关
资料:
1.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法人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2.企业所在国税务当局出具的居民证明;
3.个人身份证件、护照;
4.委派公司开具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职业证明;
5.有关劳务合同;
6.有关国家税务当局开具的负有居民纳税义务的证明(个人);
7.银行贷款协议或合同副本;
8.国家政府间文化、体育交流协定或计划及演出或表演合同;
9.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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