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8/2003信息】 [案例275]
[案情说明] 2002年8月23日,阿克苏地税局在对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
现,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费用”科目每月都用红字冲销50 000元财务费用。
据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会计阿合奇买买提称,这是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艾欧
史密斯(阿克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收取的固定利润,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未
申报缴纳营业税。
[要求解答] 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是否要就此固定利润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分析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企业以现金
投资入股,但不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应视为货款,不论其在
财务上如何处理,都应将收到的利润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
为此,阿克苏地税局稽查人员依法对土木秀克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补税处理是正
确的。
国家税务总局对销售不动产作出的最新特殊规定是:
①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免
缴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时,应按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的行为,不技销售不动产纳税,
应按“服务业”项目中的“租赁业”纳税。
②单位将自建房屋和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也应按照近期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核定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③以房换房的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④单位和个人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其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补偿费不纳营业
税。
这是因为该补偿费是对单位和个人归还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因此而失去土地附着物
的补偿。国家同占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发生交易行为,单位和个人没有发生有偿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行为。
⑤合并、兼并企业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不动产,不缴纳营业税。
这是因为企业过程中,不仅企业的建筑物、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土地
使用权被转移,而且企业的员工也被转移。
从企业兼并情况来看,只是几个企业合并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新的企业,被兼并方
并没有因此而取得收入,也就是说,没有发生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不
缴纳营业税。
⑥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购
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缴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
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
售时免缴营业税。
⑦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
房的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
⑧按照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定,企业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
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案例276]
[案情说明] 临挑丰凯实业有限公司将自建的三室一厅房屋出售,共得现金
400 000元,销售房前的两棵梧桐树,得现金200元。
[要求解答] 试计算临姚丰凯实业有限公司此项收入应缴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会计处理] 临挑丰凯实业有限公司应纳税额
=应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40 000+200)× 5%
=2 010(元)
①临洮丰凯实业有限公司在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01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 010
②临洮丰凯实业有限公司在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 010
贷:银行存款 2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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