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谋略百篇(消费税篇):对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
录入时间:2004-09-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2/2004信息】 三、对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或非应征消费税货物),应当分
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仍引用[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销售成套消费品]中的例子。若上述产品采
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
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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