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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消费税应税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账务技巧(一)

录入时间:2003-12-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8/2003信息】 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账务技 巧   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 计核算。该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账户记账。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 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消费税。   (一)产品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账务技巧   应税消费的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 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因此,除以取得货 币的方式销售外,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抵偿债务、支付代购 手续费等也应视为销售行为,在会计上作为销售处理。产品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账务处 理可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①确定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②转结成本,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   ③按照售价(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 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④实际交纳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⑤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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