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5/2003信息】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货物时,
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
期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案例184]
[案情说明3]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2月份
发生了下列两笔业务:
(1)2月8日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用足金戒指100克(含税售价每克160元),从消费者
手中换回足金旧戒指100克,作价15删元,找回价款800元;
(2)2月23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两条,收到加工费585元(含税),无同类金
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 000元,当月加工完备并将加工好的项链交还委托人。
[要求解答]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是多少?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受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是多少?如何进行账务处
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
行条例》、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财税字(1996)74号文件。
[政策解读] 关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
两次发文进行明确。财税字(1994) 09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财
税字(1996)74号《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金银首饰
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从以上
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其计税依
据是一致的。除此之外,其他商品的以旧换新业务仍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
销售额。
[计算说明]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为: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1+17%)×17%=116.24(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17%))45%=34.19(元)
[计算分析] 税法规定,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应由受托方交
纳。计税依据为当期同类首饰的售价,如无同类售价,则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受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3000+500)÷(1-5%)=3684.21(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684.21× 5%=184.21(元)。
[会计处理]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184.21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84.21
贝克曼金店(德阳)连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惠琳问:现行的有关增值税的规定对
饲料产品有何税收优惠?
周华洋答:
财税(2001)121号《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8月1日
起,下列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
料、浓缩饲料。
张惠琳又问: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否
继续执行?
周华洋再答:
财税(2001)71号《关于继续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
值税的通知》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自2001年1月1日始继续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张惠琳再问: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先征后返政策是否继
续执行?
周华洋又答:
财税(2001)46号《关于停止执行商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
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财税字(1994)071号、财税字
(1998)31号、财预明电字(1994)第3号、财预字(1997)108号文件规定的商业企业批发
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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