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蕴藏投资机会
录入时间:2003-05-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1/2003信息】 企业投资机会是指由有利于企业投资的一
系列因素所构成的良好投资环境和时机。人们在选择与捕捉投资机会时,大多采用单
项分析法。该法是通过对投资环境中某个方面的预测分析,来确定投资机会选择的正
确与否。在进行企业投资机会分析时,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市场短缺分
析,产品更新换代时期的分析,通货膨胀或国家银根松紧情况分析,政策分析。
对前3个分析我们略去不谈,只谈政策分析,它是指当国家某一产业政策出台之初,
在大多数投资者还没有把投资的目光转移过来时,具有敏锐目光的企业家抢先所捕
捉到的商机,这种商机能够使投资立项者充分享受到国家对该行业或领域所制定的产
业政策优惠和税收政策照顾,使之做到既符合国家宏观产业调控政策的要求,又达到
降低税负、减少成本、增加效益的目的。比如,当前在环保方面,进行垃圾发电就很
可能蕴藏商机。
因为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实行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精神,不少地方即将推出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如果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能够普遍推行,则这笔资金应用就会带来
大的商机。比如,在某个拥有300万人口的城市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居民按月收
取3元费用,该市每月共计可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900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每月收取
的垃圾处理费也达9333万元。
如何使用上述这笔资金呢?至少有两种方案。一种方案的思路是在坚持垃圾填埋
处理方式的基础上,继续搞好对新垃圾场的扩建工作;另一种方案的思路认为以填埋
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对土壤、地下水、大气等都会造成威胁,发生二次污染,不如
对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加以有效利用。后者比前者有何优势?我们假设该市正在筹资1亿
元准备兴建燃煤火力发电厂,以解决供电能力不足。由于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解
决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就有了新思路:利用垃圾填埋场扩建的场地、以及每月的垃圾
收费资金、加上贷款来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城市能源问题,而且
还可节省大量的煤炭资源,并从根本上解决该市居民的垃圾处理问题。
投资火力发电从短期看,资金总投入相对较少,效益会更高。但由于煤炭属于不
可再生的一次性自然资源,资源短缺的问题迟早会出现,发电成本逐年增高的风险将
加大。垃圾属于人类生活的废弃物,哪里有人类活动存在,哪里就有垃圾的产生。因
此,用垃圾替代原煤来为人类供应能源、变废为宝,必将成为一种趋势。焚烧垃圾发
电具有垃圾处理速度快,占地面积小,环境影响小等优点。而且国家出台了与之相关
的产业政策,将使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变得相对轻松起来。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投资在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经市政
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可用于补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但在建项
目3年内必须建成,并实施垃圾处理。因此,兴办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可以从生活垃
圾处理费中筹集。
假定某市采取股份制的形式组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计划总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
设备费用约占总投资的46%。项目年处理垃圾能力为365000吨,日均垃圾处理能力
为1100吨,年发电量为1.1亿度,预计并网发电后,每度电的售价为0.40元,工厂运行
寿命为30年。该工程的配置为: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包括烟气净化)3条,汽轮发电
机组2组。其中第一台机组将于一年半后开始并网发电,工期约3年。利用上述政策和
经济、技术数据,我们就可进行如下具体分析。
首先,该市在3年内通过垃圾收费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为6.6亿元,通过垃圾收费政
策的合理运用,在3年的工期内,依靠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就完全可以解决该工程所需资
金的总投入,因而也将燃煤发电厂的贷款资金节省下来。由燃煤发电转换为垃圾发电,
一是解决了垃圾的二次污染问题,二是坚持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
三是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1]198号)文指出:自2001年1月1日起,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
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我们已知该厂的年发电量为1.1亿度,那么该工程全
部竣工投产后,每年所节约的各项税金为:1.1亿度电实现销售额为4400万元,如果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48万元,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74.8万元,由于
免税,可以节省822.8万元的资金。
由上述事例可以看出:选择和捕捉投资机会,最为关键的是要及时、准确、客观、
有效地把握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惟有如此,才能达到市场需求与
企业发展的统一,减少资金投入与保持工程规模的统一,利用宏观产业政策与享受税
收优惠政策的统一,节约税收成本与国家整体利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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