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所得税的逃税审查方法——材料盘盈不作收益的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1信息】 一、舞弊手段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当企业发生材料盘盈,按规定程序批准转销时,应从待处理
财产损益帐户的借方转入管理费用帐户的贷方,抵减本期管理费用,增加利润。但企
业为了减少本期应纳所得税,将材料盘盈长期挂帐于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中,不去抵
减管理费,截留利润,逃避本期应纳所得税。
二、审查方法
对此避税问题,主要采用审阅法和盘点法进行审查。注意审查企业待处理财产损
益帐户的贷方发生额,看盘盈材料盘点时间,了解审批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实物盘点,
如果长期作待处理挂帐,就是变相截留利润,应要求企业调补税款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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