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国内避税一般方法——折旧计算避税法
录入时间:2001-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1信息】 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
本途径。没有折旧提取的企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不可能实现。由于折旧都
要摊入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
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有平均使用年限法,即按固定资产
使用寿命年限平均计算,提取折旧额。方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除以使用年限,得出应
提取的折旧额。有自然损耗法,即根据固定资产自然磨损程度提取折旧,这种方法的
特点是折旧额的提取先少后多。有快速折旧法,即根据机器的有形或无形损耗和科技
的发展,以比机器寿命短的年限提完折旧额。
采用什么样的折旧方法对于纳税企业来说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
旧方法产生不同的固定资产价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时间。其次,不同的折旧方法造成
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直接关系到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率制度下纳
税的差异,企业就是在有关折旧规定范围内通过不同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力图减少税
收,维护企业利益。
从减轻纳税出发,一般来说,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业承担的税务最轻,自然损耗
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
从而有效地制止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而别的年份利润骤减,避免山头式利润的谷
地和山峰。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快速折旧法把利润收入
统统集中在后几年,使后几年的利润收入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差距,从而导致后几年
必然承担较重的税负,从而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由此,就利用折旧避税而
言,可归纳为这样的结论:折旧也好,利润也好,凡是大起大落的变化,其所承受的
各种损失就重,凡均衡,稳定的发展,就可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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