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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流转税的逃税审查方法——材料销售报盘亏,双向偷漏增值税的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5/2001信息】 一、舞弊手段 企业销售剩余材料时,不计销售收入,而是作盘亏处理,一方面漏计销项税额, 一方面不冲销进项税额,双向偷漏增值税费。如某企业1994年出售A材料取得收入 56万元,为了偷漏税款,平时将销售额记在其他应付款帐户中,到年底借资产盘点 之机,将56万元的A材料销售额作为一般性的盘亏处理,漏缴增值税9.52万元, 城建税费0.95万元。 二、审查方法 对此逃税避税问题,主要采用审阅法进行审查。上例中,先从会计报表上发现资 产盘亏的情况,再找材料明细帐,通过明细帐查阅会计凭证,可见资产盘亏的对方科 目是其他应付款,审查其他应付款及会计凭证,发现所谓的材料盘亏,实际上是材料 销售不记销售帐,而漏纳增值税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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